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向盗窃集团购买偷窃所得到的油漆,喷于其车上。试问甲取得油漆的所有权基于哪种事由( )。
甲向盗窃集团购买偷窃所得到的油漆,喷于其车上。试问甲取得油漆的所有权基于哪种事由( )。
admin
2013-06-08
36
问题
甲向盗窃集团购买偷窃所得到的油漆,喷于其车上。试问甲取得油漆的所有权基于哪种事由( )。
选项
A、善意取得
B、附合
C、加工
D、混合
答案
B
解析
添附是数个不同所有人之物结合成一物或者由所有人以外的人加工而成新物。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3类。附合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附合分为动产与动产的附会,动产与不动产的附会。混合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合并,不能识别。混合发生在动产之间。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财产。本题巾,甲向盗窃集团购买偷窃所得的油漆,本不能取得所有权,但甲将其喷于车上,属于附合。动产与动产的附合,原则上由各动产的所有权人按动产附合时的价值共有。如果能够区分主物从物或者一方动产的价值显然高于他方的动产的,由主物所有人或者动产价值较大的一方取得所有权;非属主物或者价值较小的动产的所有人丧失所有权,有权取得偿金。故本题中,B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u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提出罢免案的主体有()。
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说法,错误的有()。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对澳门行政法院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法院是()。
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论述如何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宪法典的结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公民私有财产保障的法律条文表述,正确的是()。
论述广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三者之间的关系。
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这是法律责任归责原则中的()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有()。
随机试题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我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的主要条件是()。
某窗间墙尺寸为1200mm×370mm,如下图所示,采用MU10砖和M2.5的混合砂浆砌筑。已知大梁截面尺寸为b×h=200mm×550mm,跨度5m,支承长度a=240mm,梁端荷载设计值产生的支承压力N1=240kN,梁底墙体截面处的上部设计荷载为N0
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中,对外商加入我国餐饮业方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资产“在一般意义上往往用来表示动产或不动产。在会计术语中,与此相关的说法错误的为()。
摆渡老人①读中学时,学校设在邻村,与我们村有一条河隔着,便认识了那摆渡老人。②当时,那老人一直是我们取乐的对象。每到放学,肚子饿得直叫的我们便一窝蜂向渡口跑去,挤在那儿。渡船只要一近岸,大家便争先恐后地向船上跃去。虽然老人很有经验,未到岸边便做好回撑的
假设某程序语言的文法如下:S→SaT|TT→TbR|RR→PdR|PP→fSg|e其中Vr={a,b,d,e,f,g};Vn={S,T,R,P};S是开始符号,那么,此文法是(43)文法。这种文法的语法分析通常采用优
Whatdayistoday?
______,thedistinctionbetweencreatorsandusersofcorporatetelevisionisblurring.
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