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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乙、丙共谋对丁女实施奸淫,三人到丁女家楼下后,甲觉得心中害怕,就劝乙、丙放弃,乙、丙不听劝告,甲就在楼下等候,后乙、丙上楼将丁女击昏,对其实施奸淫,离开时二人把丁女床头抽屉里的一万元现金拿出来均分,甲对此并不知情。对此案的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甲、乙、丙共谋对丁女实施奸淫,三人到丁女家楼下后,甲觉得心中害怕,就劝乙、丙放弃,乙、丙不听劝告,甲就在楼下等候,后乙、丙上楼将丁女击昏,对其实施奸淫,离开时二人把丁女床头抽屉里的一万元现金拿出来均分,甲对此并不知情。对此案的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dmin
2014-05-30
44
问题
甲、乙、丙共谋对丁女实施奸淫,三人到丁女家楼下后,甲觉得心中害怕,就劝乙、丙放弃,乙、丙不听劝告,甲就在楼下等候,后乙、丙上楼将丁女击昏,对其实施奸淫,离开时二人把丁女床头抽屉里的一万元现金拿出来均分,甲对此并不知情。对此案的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选项
A、甲、乙、丙构成强奸罪、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对于强奸罪而言,甲是犯罪中止,乙丙属于犯罪既遂
C、根据共同犯罪中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甲对乙丙二人的全部行为负刑事责任
D、此案甲、乙、丙仅就强奸罪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
D
解析
在共同正犯中,如果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均不成立中止犯,都是犯罪既遂。共同犯罪中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指在共同故意前提下实施的犯罪行为。甲对于盗窃罪和乙丙并无故意,所以不需对盗窃罪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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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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