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非法吸发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 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 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 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
某非法吸发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 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 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 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
admin
2013-12-10
36
问题
某非法吸发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
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
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
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严斥该律师立场有问题的做法不予制止。
④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
⑤律师对法庭上述做法提出异议,遭拒后当即退庭抗议。
⑥刘检察官大声对律师说:“你太不成熟.本地没你的饭吃了。”
⑦律师担心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
⑧李法官、刘检察官应邀参加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十周年所庆,该律师向李、刘赠送礼品。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不当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①④⑤
B、②⑧④
C、②⑥⑦
D、③⑦⑧
答案
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和律师职业道德。由于案件遇到一定的案外因素的干扰,案件主审李法官向院长汇报是正确的,①不选,故A项错误。开庭时,律师有权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和确认。而李法官不予理睬是错误的,②表述错误,应选。法官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对检察官的无理斥责律师,不能不予制止,故③说法错误,应选。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有权力对律师不使用普通话提出异议,让庭审顺利进行。故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④做法正确.不选。放B项错误。律师在没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下,没有权利未经法庭许可而退庭抗议的权利,否则视为放弃辩护。⑤做法错误。检察官不能利用检察官身份威胁律师,故⑥做法错误,应选。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律师一般不能擅自解除委托关系,故⑦做法错误,应选。律师与法官应当保持距离,以免产生对法官中立性的合理怀疑,故⑧做法错误,应选.故本题答案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s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
王某因贪污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适用取保候审。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某甲与某乙共同参与一起强奸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之后,人民检察院对某乙的判决部分提出抗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请问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不能成立?()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县公安机关在对邹某(已被批准逮捕)故意伤害一案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审查,检察机关发现邹某并非作案人,而是故意伤害案发生时的一名旁观者,被害人刘某指认错误。那么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
下列关于宪法实施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Excel32作表中的数据有四种类型,分别是______。
IfIhadtheabilitytochangeonethingaboutAmericansociety,mydecisionwouldnotbeadifficultone.Iwouldbantelevisio
关于癫痈部分性发作,错误的是
根据曹某的情况,为防止心力衰竭,妊娠期监测的时间应重点放在( )。曹某的自我保健措施,不妥的是( )。
会计分期是建立在()基础上的。
Heisamanofrespectable______.
下列不属于软件工程3个要素的是()。
下列与表创建操作相关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Labelthediagrambelow.ChooseNOMORETHANTWOWORDSfromthetextforeachanswer.Writeyouranswersinboxes7-13o
—Bill,wouldyouliketogocampingsometimethismonth?—_________—Probablyjustthetwoofu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