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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2012年多选44)
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2012年多选44)
admin
2017-07-26
26
问题
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2012年多选44)
选项
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0年
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
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内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检批准,可以追诉
答案
B,C
解析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该条第3项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15年。题干中“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意味着法定最高刑是15年。故排除选项A,选项B应选。根据该条第4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期追诉的,必须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题不是此类案件。故排除选项D。根据《刑法》第88条第1款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选项C正确。本题应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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