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admin
2013-05-03
26
问题
《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选项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答案
D
解析
《法经》是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共分六篇,即《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法经》初步确立了我国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其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制成文法典,但在此之前,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典。本题中,A、B、C项皆是关于《法经》的正确表述, D项错误,在于其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题中表述不严谨。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典籍在以后仍会成为考试重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o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建材店在店门口打广告称新到一批法国地板,李某看到后,尽管价格昂贵,仍然忍痛买下。后发现该地板产地为中国云南,仅仅是采用了法国的进口材料。李某感到受骗了,提出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甲国和乙国在划定边界的时候发生争论,下列有关边界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以下情形中,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张三承包经营了本镇的机械厂,当年获利所得50万元,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有:
一中国女子和一外国男子结婚并定居在该外国,该女子在中国探亲时生下一子。假设根据该外国国籍法规定这个孩子一出生就具有该外国国籍,那么根据中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其原始国籍的状况,下列哪种判断是正确的?
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保守的秘密事项有哪些?()
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个关于种子纠纷的案件时,发现其所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定的相关种子条例与《种子法》的相关规定明显不一致。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中国以7%的土地养活22%的人口,因此我国土地十分宝贵,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有人认为,问题不至于这么严重,因为我国的90%的人口生活在40%的土地上,例如,西北还有大片的土地没有开发,只要我们注重对这些地区的土地的开发,我国的粮食问题是用不着担
硅藻——桡足动物——沙丁鱼——较大鱼——鲨鱼这条食物链为()。
患者男,20岁。1周前右足底被铁钉刺伤,未作清创处理。近日,感头痛、咬肌紧张酸胀,诊断为破伤风,其发病机制中错误的是
“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应该是哪类机构的职责()。
某公司2009年净利润为250万元,所得税为8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为3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费用为50万元,期初总资产为500万元,期末总资产为700万元,则本期基本获利率为()。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确认持续经营假设适当的情况下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可能意味着()。
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有一韩国旅游团来我市旅游,当时某家旅行社的韩语导游已经陪团出发,于是该旅行社便聘用能讲流畅韩语的赵某,临时担任导游工作。赵某曾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分数只差几分合格,口试成绩合格,但依然没有得到导游资格证书。赵某在导游过程中,违
到达景区后,导游人员应该顺着()避免走重复路线和回头路线。
A、允许,但要接广告B、严格禁止C、允许,但要打报告D、不知道C根据女的说的“演出是允许的,我们要打报告,基本上还是很支持我们的”,可知选C。
GreenhouseandAirlinesBritishgreengroupsspankedthePrinceCharlesfordecidingtoflytotheU.S.topickupapres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