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妻子乙协议离婚,约定8周岁儿子由乙抚养,甲支付抚养费。后甲与有一女儿的丙再婚,并在婚后继续给付儿子抚养费。十年后,丙因心脏病去世。丙去世时,其近亲属还有姐姐丁。有权继承丙遗产的人有(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50题,2015年法学基础课多

admin2018-07-30  33

问题 甲与妻子乙协议离婚,约定8周岁儿子由乙抚养,甲支付抚养费。后甲与有一女儿的丙再婚,并在婚后继续给付儿子抚养费。十年后,丙因心脏病去世。丙去世时,其近亲属还有姐姐丁。有权继承丙遗产的人有(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50题,2015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30题)

选项 A、甲
B、甲的儿子
C、丙的女儿
D、丁

答案A,C

解析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丙的丈夫和女儿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丙的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此不享有继承权。所以A、C项正确,D项错误。因为甲的儿子由乙抚养,与丙之间没有形成拟制血亲关系,所以,不享有继承权,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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