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一:李先生是一家销售公司的职员,2008年10月、11月、12月的工资分别为2000元、4500元、2400元。 根据案例十一,回答下列题目: 若公司将这三个月的工资平均发放给李先生,则他2008年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共为(  )元。

admin2009-11-26  32

问题 案例十一:李先生是一家销售公司的职员,2008年10月、11月、12月的工资分别为2000元、4500元、2400元。
根据案例十一,回答下列题目:
若公司将这三个月的工资平均发放给李先生,则他2008年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共为(  )元。

选项 A、215
B、270
C、335
D、395

答案A

解析 平均发放时,每月工资收入=(2000+4500+2400)÷3=2967(元);每月应纳税额=(2967-2000)×10%-25=71.7(元)。因此,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合计=71.7×3=215(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moV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