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9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

admin2012-03-29  35

问题 2005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9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 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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