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开了一家小超市,柜台上的告示写明:“购买时请看清商品。所购商品出超市后概不负责。”钱某到赵某开的小超市买了一瓶高档护肤品,钱某回家使用后不久发现脸部红肿,并出现血红紫块,后经鉴定该化妆品为劣质化妆品,对人体危害极大。钱某不得不到医院救治,花销极大,钱某

admin2019-06-18  17

问题 赵某开了一家小超市,柜台上的告示写明:“购买时请看清商品。所购商品出超市后概不负责。”钱某到赵某开的小超市买了一瓶高档护肤品,钱某回家使用后不久发现脸部红肿,并出现血红紫块,后经鉴定该化妆品为劣质化妆品,对人体危害极大。钱某不得不到医院救治,花销极大,钱某遂要求赵某赔偿损失。赵某以柜台有明确告示为由拒绝赔偿,但又害怕钱某起诉,便将自己的一辆轿车以极低的市场价格卖给了知道此事的表弟孙某。钱某起诉后,发现赵某家中并不富有,而超市规模小,根本无法支付大额治疗费,该轿车是主要财产。孙某接受轿车后对外甥李某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把车送给你。”后李某考上了研究生要求孙某赠与该轿车,孙某称该汽车已经卖掉,因此撤销自己之前的承诺。李某认为构成违约,要求孙某赔偿其损失。问:
孙某将轿车送给李某的承诺在李某考上研究生之前是否生效?孙某将轿车卖掉后,李某能否要求孙某赔偿损失?依据是什么?

选项

答案1)孙某将轿车送给李某的承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案中,孙某对李某的承诺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李某考上研究生后成立,但未生效。 2)李某无权要求孙某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财产转移前,赠与人依其意思表示有权撤销赠与,但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虽然受赠人不能依据赠与合同主张违约并基于此要求赔偿损失,但可以依据缔约过失责任主张信赖利益的损失。 本案中,其一,李某不能主张违约,因为合同已经被依法撤销; 其二,李某不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主张损害赔偿,因为李某并未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总之,李某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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