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dmin2017-08-18  22

问题 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选项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不是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虽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必须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录音作品的著作权及其许可使用。《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37条规定了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著作权法》第41条中有更为直接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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