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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机械公司长期向甲公司出售机械并负责机械维护。丙为甲、乙之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在300万元范围内以其A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登记。乙于2017年3月10日将其对甲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并通知了甲。2019年1月前述抵
乙机械公司长期向甲公司出售机械并负责机械维护。丙为甲、乙之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在300万元范围内以其A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登记。乙于2017年3月10日将其对甲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并通知了甲。2019年1月前述抵
admin
2021-06-28
21
问题
乙机械公司长期向甲公司出售机械并负责机械维护。丙为甲、乙之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在300万元范围内以其A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登记。乙于2017年3月10日将其对甲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并通知了甲。2019年1月前述抵押担保的债权被依法确定,共计200万元。经查,涉案A房产市值评估为250万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有权就A房产受偿250万元
B、丁有权就A房产受偿50万元
C、乙、丁之间的债权转让须取得甲的同意才能对甲生效
D、乙可就尚未清偿的债权留置甲的机械
答案
D
解析
依照《民法典》第422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可以在最高额范围内发生变化,担保的债权依法确定后,抵押权可就确定的债权行使抵押权。本案担保债权虽因转让减少了50万元,但最终依法确定为200万元。故A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421条,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之前,最高额抵押权不具有移转上的从属性,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并不随同转让,故丁不能取得最高额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期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抵押权并不随之转移。债权受让人丁并未取得相应抵押权,丁无权就A房产主张抵押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向第三人转移债权,不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仅需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故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448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对于甲、乙之间未获清偿也未进行其他担保的普通债权债务,若符合留置权成立要件,债权人可依法行使留置权。而且由于双方均为企业,符合商事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故乙可留置甲的机械,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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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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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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