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我国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

admin2017-03-22  25

问题 阐述我国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

选项

答案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1)公布权。即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的权限。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就立法程序而言,我国法律在立法机关通过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如不经国家主席颁布,就表明法律还未开始实施,就不能发生实际的法律效力。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发布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 (2)任免权。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在相反的情况下,宣布其免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派出或召回代表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即驻外使节。 (3)外交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也即主持递交国书仪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宣布批准或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 (4)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另外,国家主席在国内外重大外事活动中,也有受到非常礼遇的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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