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地处市区,2012年5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25000元、所得税30000元;还被加收滞纳金2000元、被处罚款50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元。

admin2013-08-13  36

问题 某企业地处市区,2012年5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25000元、所得税30000元;还被加收滞纳金2000元、被处罚款50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元。

选项 A、5000
B、7000
C、8000
D、10000

答案B

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5000+25000)×(7%+3%)=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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