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admin2011-01-24  21

问题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承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答案A, C, D

解析 依据《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所以B是不应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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