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未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2019年6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栏合计数为:销项税额122 200元;进项税额33 215元;进项税额转出3 900元,转出未交

admin2021-11-01  32

问题 (一)基本情况
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未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2019年6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栏合计数为:销项税额122 200元;进项税额33 215元;进项税额转出3 900元,转出未交增值税92 885元,该公司销售产品和包装物的增值税税率: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为16%;2019年4月1日起为13%。
(二)审核获取的资料
税务师受托审核该公司2019年6月的增值税相关情况,发现如下一些业务:
(1)与某商场结算5月份代销的果汁饮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贷款。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7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商场代销果汁结算清单1份:代理果汁价税合计收入 113 000元,商场代销手续费11 300元,实收101 700元;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1份:金额为90 000元;税额为11 700元;
③银行进账单1份:金额为101 700元。
(2)购置临街商铺作为零售门市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商铺    1 0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40 0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1份(抵扣联另存):金额为1 000 000元,税率为***,税额为10 000元,备注栏注明“差额征税”;
②契税完税凭证1份:金额为30 000元;
③银行付款凭证回执2份,金额分别为1 010 000元和30 000元。
(3)6月向林场购进苹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苹果    10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 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1份,数量为25吨,金额为120000元,税率为免税,税额为**;
②银行付款凭证回执1份:金额为120000元;
③入库单1份:苹果入库25吨。
注:根据仓库记录,苹果的期初余额0吨;入库25吨;生产领用20吨。
(4)包装物被市场监督部门没收。
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    33 9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9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书1份:饮料包装瓶塑化剂超标,予以没收;
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收据1份:饮料包装瓶1批,金额30000元。
经核查,该批饮料包装瓶于2019年2月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30 000元,税额为4 800元。进项税额已于2019年2月申报抵扣。
(5)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
账务处理(汇总):
借:销售费用    16 6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35
  贷:现金    17 980
后附原始凭证:
①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合计金额8 000元,税额480元;
②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份:合计金额7 000元;
③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信息的国内公路客票12份:合计金额2 500元。
(6)除上述审核业务外,该企业还购进调味品等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76000元,税额9 880元。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登录发票平台选择、确认。
问题:
根据上述材料,对公司处理不符合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请逐项指出错误之处。

选项

答案错误之处: ①代销手续费直接冲抵代销收入不符合规定,少确认销项税额。 ②购入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错误 a、差额开票存在问题,属于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b、备注栏填写有误,未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由于扣税凭证存在问题,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处理有误。 ③购入苹果进项税额计算抵扣错误。购入时不得加计抵扣,生产领用时可以加扣1%。 ④没收包装物进项税额转出适用税率错误。 ⑤差旅费进项税额抵扣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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