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违令者,笞五十;谓令有禁制而律无罪名者。别式,减一等。【疏】议曰:“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别式减一等”,谓礼部式“五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下服朱”之类,违式文而着服色者,笞四十,是名“

admin2019-06-28  10

问题 诸违令者,笞五十;谓令有禁制而律无罪名者。别式,减一等。【疏】议曰:“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别式减一等”,谓礼部式“五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下服朱”之类,违式文而着服色者,笞四十,是名“别式减一等”。物仍没官。
                         ——《唐律疏议》《杂律》499条
    运用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2018年一法综一第38题)
律文与疏议之间是何关系?

选项

答案永徽三年长孙无忌等人奉命制定律疏,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证解释,赋予与律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并将疏议附于律条之后合编,称为《永徽律疏》。疏议不但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从历史上寻根溯源,叙其沿革,而且引证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它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最具社会影响力的法典,集中体现了唐朝法律空前发达的盛况。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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