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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国因双边条约解释发生纠纷,在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两国争端过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甲、乙两国因双边条约解释发生纠纷,在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两国争端过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3-06-09
28
问题
甲、乙两国因双边条约解释发生纠纷,在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两国争端过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在甲国不同意的情况下,乙国将争端提到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不可以行使管辖权
B、若甲、乙两国均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且声明接受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的管辖权,则国际法院对两国具有强制性管辖权
C、在国际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并受理本案的情况下,经查参与审理本案的法官杰瑞具有甲国国籍,虽然就任前不曾参与本案,乙国可以根据有关回避制度要求杰瑞退出本案的审理
D、在国际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并受理本案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均没有本国籍的法官参与审理本案,甲、乙双方可各选派一名“专案法官”参与该案件的审理。但是,这种临时的专案法官在该案审理中与正式法官的权利是有差别的
答案
4,8
解析
本题考查了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和国际法院专案法官的有关知识。国际法院在行使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其中的“对事管辖”包括自愿管辖、协定管辖和任择强制管辖。自愿管辖是指当事国可以在任何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根据当事国务方的同意进行管辖,可见,只有在各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国际法院才能主张管辖权。本题A项中,若甲同不同意国际法院管辖,即使乙国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也不具有管辖权,正确,所以应该排除。任择性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将具有下列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有特别的协定。这些争端是:对于条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这里的“任择”是指当事国自愿选择是否作出声明,一旦作出声明,国际法院就有了强制的管辖权,而不需要其他协定。本题中,甲、乙两国作出厂上述声明,并H—争端事项在声明的范围之内,所以国际法院具有了强制性的管辖权,B项也是正确的,应该排除。国际法院的法官对于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除非其就职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本题中,法官杰瑞虽然具有甲国国籍,但是由于其并没有参与过本案件,所以不需要回避,乙国的要求是不合理的,C项说法错误,应选。在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如果双方都没有本国籍的法官,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各选派一名“专案法官”参与该案件的审理。这种临时的专案法官在该案的审理中具有与正式法官同等的权利,所以D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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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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