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卷二第82题)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申请品种权的林木新品种具备新颖性?

admin2018-06-27  19

问题 (2008年卷二第82题)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申请品种权的林木新品种具备新颖性?

选项 A、在申请日前其繁殖材料未被销售的
B、在申请日前,经育种者许可,其繁殖材料在中国境内销售未超过1年,且在中国境外销售未超过4年的
C、在申请目前,经育种者许可,其繁殖材料在中国境内销售未超过1年,但在中国境外销售超过6年的
D、在申请目前,经育种者许可,其繁殖材料在中国境内销售超过1年,但在中国境外销售未超过4年的

答案A,B

解析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故选项A、B正确,符合题意;选项C、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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