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1)

admin2021-04-01  21

问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1)

选项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应选:扩大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在扩大解释的情况下,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这种超出条文字面含义的解释之所以是合法的,主要是因为所解释的法律条文上的概念与被解释的事实上的概念之间具有法律性质的联系。扩大解释是刑法条文解释的一个技巧,不是所有刑法条文上相同的概念必须同时适用扩大解释。需要根据法律条文上的概念与被解释的事实上的概念之间的关系而灵活运用。限制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限制解释。
    选项B错误,不选:《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和《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不同,前者指侵害他人或妇女的性自主权,表现为性行为;后者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败坏他人的名誉。这也是两罪之间的本质区别。前者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不要求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
    选项C错误,不选:当然解释,指在所面临的案件缺乏可以使用的法条时,通过参照各种事项,从既有的法条获得结论,对案件适用既有法条,当然解释的结论不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当然解释的推理过程在逻辑上一般没有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当然解释的结论是成立的,只有在当然解释的结论存在成文法的依据且在条文用语的文义射程范围之内时,当然解释的结论才能够成立。
    选项D正确,应选:在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解释不能超出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必须以法益保护为目的。符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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