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3月1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3月6~12日发售了招标文件,共有A、B、C、D四家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4月5日)前,四家投标人都递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D因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没有法定代

admin2010-11-22  25

问题 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3月1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3月6~12日发售了招标文件,共有A、B、C、D四家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4月5日)前,四家投标人都递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D因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而被招标管理机构宣布为无效投标。
   该工程评标委员会于4月15日经评标确定投标人A为中标人,并于4月26日向中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分别发出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同时通知了招标人。
   发包人与承包人A于5月10日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合同价为6948万元,工期为300天;合同价中的间接费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间接费费率为12%,利润率为5%。
   在施工过程中,该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发生了以下几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1)由于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后新增一项工程于7月28日至8月7日施工(新增工程款为160万元);另一分项工程的图纸延误导致承包人于8月27日至9月12日停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原计划于8月5日清晨到场的施工机械直到8月26日清晨才到场。
   (3)由于天气原因,连续多日高温造成供电紧张,该工程所在地区于8月3日至8月5日停电,另外,该地区于8月24日清晨至8月28日傍晚下了特大暴雨。
   在发生上述工期延误事件后,承包人A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发包人提出了索赔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除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误之外,对其他应予补偿的工期延误事件,既补偿直接费又补偿间接费,间接费补偿按合同工期每天平均分摊的间接费计算。
   [问题]
该工程的实际工期延误为多少天?应予批准的工期延长时间为多少天?分别说明每个工期延误事件应批准的延长时间及其原因。

选项

答案该工程的实际工期延误为47天,应批准的工期延长为32天。其中,新增工程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应批准工期延长11天(7月28日至8月7日)。 图纸延误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应批准延长工期为15天(8月29日至9月11日)。 停电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应批准工期延长为3天。 施工机构延误属于承包商责任,不予批准延长工期。 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误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但8月24至8月25日属于承包商机械未到场延误在先,不予索赔,应批准工期延长3天(8月26日至8月28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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