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9题,单选)
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9题,单选)
admin
2018-06-23
28
问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9题,单选)
选项
A、陈东可以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B、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C、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D、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A、B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台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根据前述两条规定,如果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般不用“聘任”字眼,也不称为“经营管理人”,而是用“委托”和“合伙事务执行人”,故A项错误;根据第31条的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故B项正确。
C项:《合伙企业法》第35条第l款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因而陈东是否享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需要以合伙企业的授权为准,故C项错误。
D项:《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处的主体是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并非针对聘任的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M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某市仲裁委仲裁。后双方因纠纷将合同终止,甲方据该仲裁协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乙方则向仲裁委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协议已失效。同时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同仲裁条款
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某市仲裁委仲裁。后双方因纠纷将合同终止,甲方据该仲裁协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乙方则向仲裁委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协议已失效。同时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同仲裁条款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一旦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对此乙公司没有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开庭审理中,甲公司举出充分证据,乙公司败诉几成定局,于是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
老王对自己的儿子小王提起诉讼,要求小王每个月给付自己3000元的赡养费,法院支持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年后,小王因为下岗失业,收入大幅度减少,又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对老王的赡养费减少为2000元每月,关于小王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2009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光大公司诉成方公司借款不还一案中,光大公司对一审人民法院只判决成方公司归还本金不满,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在二审中处理正确的是:()
关于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
随机试题
大型企业应树立的战略思想除有规模化经营思想、集约化经营思想外,还应树立
某脑出血患者,处于熟睡状态,压迫眶上神经可勉强使其转醒,醒时答话模糊,答非所问,很快又再入睡,该患者的意识状态为
关于第一心音,下述错误的是
患者,女性,26岁。面部红斑,光过敏,关节肿痛,多种抗生素治疗不见好转,尿蛋白检查阳性,激素治疗有效。若患者抗心磷脂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该患者应避免
下列属于显性成本的是()。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食欲得到满足时,他对能量的需要也就会得到满足。
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Readthefollowingpassageanddecidewhichanswerbestfitseachspace.Forquestions26~45,markoneletterA,B,CorDo
Wisebuyingisapositivewayinwhichyoucanmakeyourmoneygofurther.Thewayyougoaboutpurchasinganarticleoraservi
About2percentofAmericanstudentsarenowtaughtathome.Educatorsareconfusedabouthowthisgrowingpracticeshouldbe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