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电子产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A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80万元。诉讼过程中,A区法院得知乙公司已被B区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4-10-16  32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电子产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A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80万元。诉讼过程中,A区法院得知乙公司已被B区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B、A区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C、A区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告知甲公司向B区法院起诉
D、A区法院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题诉讼过程中,A区法院得知被告乙公司已被B区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应裁定中止诉讼,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AC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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