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admin
2019-01-21
30
问题
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选项
答案
刑法的效力范围又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空间、时间方面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和适用于哪些人的问题。在确立刑法空间效力方面,我国刑法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其他原则(包括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的综合性原则。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即对其生效前的行为的效力。现行《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生效)。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指刑法对于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解析
本题考点为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研究的是刑法的具体适用范围。对此,我国《刑法》有具体的规定条文。提醒考生掌握该考点,尤其是刑法的空间效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I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不作为犯罪都是间接故意犯罪。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各类用益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简述债权的功能。
下列关于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试述假释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甲用爆炸的方法炸毁了正在行驶中的一列车的主要设备,甲的行为构成()。
甲男(15岁)与乙女(13岁)在同一所中学上学,二人在参加校文体活动时相识并成为好友,关系日渐密切。某日二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时被发现。据甲交代,二人还曾在家中发生过一次性关系。甲、乙均表示是双方自愿。乙的家长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经调查,二人确属自愿且未造
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2018年一专一第13、2018年一法专一第3题)
随机试题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有()。
男性,61岁,既往患肺气肿,胸部体检示胸廓前后径明显增宽,肋间隙饱满,此胸廓形态称为()
初始地籍调查的内容包括()和初始地籍测量。
征收集体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在以下情形中,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情形有()。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的是()。
()是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中学英语学习评价内容的是()。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有关基础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2014年上半年我国GDP初步核算结果如下:2013年四个季度中,环比增长速度最慢的是:
WhichofthefollowingisNOTmentionedinthenewsite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