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将自己所购基金份额作为质押,质权的设立时间为( )

admin2021-11-18  13

问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将自己所购基金份额作为质押,质权的设立时间为(          )

选项 A、自权利凭证交付乙时设立
B、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自甲、乙达成出质合意时设立
D、自甲、乙签订质押合同时设立

答案B

解析 《民法典》第443条第1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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