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卷一第30题)王某向罔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一件中清日为2010年5月7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5月8日的发明号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14年5月12日。下列关于该申请费用的说法哪蝼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44

问题 (2014年卷一第30题)王某向罔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一件中清日为2010年5月7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5月8日的发明号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14年5月12日。下列关于该申请费用的说法哪蝼是正确的?

选项 A、王某最迟应当在2014年7月7日缴纳申请费
B、王某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还应当缴纳优先权要求费和实质审查费
C、若王某在2014年5月28日提出费用减缓请求,则申请费不能减缓
D、若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答案A,C

解析 A.《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贵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条第3款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本题中,申请日为2014年5月7日,以申请日为起算点,则缴纳申请费的期限应该是2014年7月7目前;受理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14年5月12日,以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为起算点,则缴纳申请费的期限应该是2014年6月11日前;以两者时间靠后者为准,则王某最迟应当在2014年7月7日缴纳申请费。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专利法》第35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且《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应当在专利法及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可见,实质审查请求费可以自申请日起3年内缴纳。此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C.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2条规定的4种费用。《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5条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据此,王某在受理通知书的发文日,即2014年5月12日之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则申请费不能减缓。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据此.若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则其申请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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