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0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0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admin
2021-10-25
10
问题
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0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按照我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附:《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2013一法专一38)
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为实现自己的追偿权,应先行使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还是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乙公司应先就甲公司抵押的房产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后仍不足的,可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据此,应当先执行债务人的物保,不足的可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8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做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2011年一法专一第9题)
甲为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影视作品的DVD出售,销售金额4万元,获纯利润3万余元。这批DVD因质量太差导致他人在播放时经常死机。对甲的行为应定为()(2011年一专一第16题)
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15年一专一第14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自登记时设立的用益物权是()(2012年一法专一第17题)
某县扶贫办副主任甲,利用职务将一项造价20万的扶贫工程定价40万,对外招标。甲冒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参与该项目招标,又通过职权运作使“A公司”中标。之后,甲以“A公司”的名义将工程交给村民乙承建,并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利用职权将40万元
张某是某市工商局局长,1994年至2007年,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五十余次索取或收受他人钱款共计359万余元。李某是张某的下属,知晓张某受贿的事实,于是向纪检、检察等部门进行举报。2007年8月,张某为报复举报其
甲是某派出所的值班警察,在值班室接到一群众上缴的他人丢失的皮包。甲打开皮包后发现里面有高档手机一部、信用卡若干张、现金数百元,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遂将该皮包内的物品转放进自己的皮包,失主来认领时,仅将空包返还给失主。甲的行为构成()。
《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该条规定的法定刑属于
行为人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自动停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其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合作学习的原则包括什么?
根据《母婴保健法》,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哪些疾病的检查?()
患者,男,39岁。因大面积银汞合金充填要求冠修复。查:大面积银汞补,补物完好,不松动。x线牙片显示:根管治疗良好。拟为该患者行铸造全冠修复铸造全冠颈部肩台宽度通常为
红河水泥厂系国有企业,光明化肥厂当初对该厂的设立有借款、投资等各种资金流动行为。2003年,两厂因隶属关系发生纠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字第8号文的形式对两厂产权作出界定。国资字第8号文属于什么种类的行政行为?
【背景资料】某水闸建筑在砂质壤土地基上,采用平板闸门,闸门采用一台卷扬式启闭机启闭,因闸室的总宽度较小,故不分缝。施工中发现由于平板闸门主轨、侧轨安装出现严重偏差,产生了质量事故。【问题】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分包人应()。
账套号是区别不同账套的惟一标识。()
下列哪一种做法不利于教育发挥促进儿童发展的主导作用?【】
全国科学大会
Therearemoredrugsdispensedforpainthanforanyotherdiseaseonthisplanet.Drugcompaniesenjoyearninghugeprofits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