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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洗手间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的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的货款。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属于(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洗手间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的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的货款。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属于(
admin
2023-02-22
13
问题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洗手间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的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的货款。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无权处分
D、不当得利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71条的规定,张某未经王某授权而以其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该行为对被代理人王某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此,选A项。根据《民法典》第121条的规定,张某是“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因此欠缺“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故B项错误。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张某是以王某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22条的规定,构成不当得利的要件是一方受益而另一方受有损失,但是,在王某追认该无权代理前,该合同对王某并无法律约束力,无损失可言;如果被代理人王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应当由无权代理人张某承担责任,其取得的价款并不属于不当得利;在王某追认该合同后,合同利益应当归属于王某,张某则无利益可言。因此,张某出卖货物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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