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于9月30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29)

admin2021-04-01  34

问题 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于9月30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29)

选项 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
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时,上诉期间中止
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
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答案D

解析 选项A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刑事诉讼法》第105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根据法条规定,卢某的判决书是9月22日生效。故A项错误。
    选项B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刑事诉讼法》第105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上诉期限为十天,再加上十一“黄金周”的原因,上诉期限顺延,也就是说本案的上诉期直到10月8日截止。黄某在10月8日将上诉状寄出,完全符合上诉期限的要求,没有延误。上诉期间没有中止。B错误。
    选项C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刑事诉讼法》第105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上诉期限为十天,再加上十一“黄金周”的原因,上诉期限顺延,也就是说本案的上诉期直到10月8日截止。黄某在10月8日将上诉状寄出,完全符合上诉期限的要求,没有延误。卢某没有必要申请恢复期间。C不选。
    选项D应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卢某的上诉书在10月8日寄出,符合上诉期间的要求。根据本法条,一审判决书没有生效。“10月10日”是个干扰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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