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近年来,A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阳光司法”的活动,以手机短信、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下列对此事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
近年来,A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阳光司法”的活动,以手机短信、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下列对此事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
admin
2014-01-16
36
问题
近年来,A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阳光司法”的活动,以手机短信、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下列对此事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
选项
A、该法院的做法反映出外部监督比内部监督更重要
B、该法院的做法将不利于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C、该法院的做法不利于司法效率的提升
D、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举措
答案
A,B,C
解析
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同样重要,两者结合才能有效使司法活动得到监督。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包括接受监督.所以B选项说法错误。司法工作应当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平衡,提升司法公正性并不与提升司法效率相冲突。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2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官的以下哪种行为没有违反《法官法》?()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检察院需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以下行为可以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下列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有()。
根据清正廉洁的要求,法官的下列行为应该禁止:
甲公司拥有一项关于自动洗衣机的实用新型专利。乙电器厂未经甲公司同意大量生产和销售与甲公司专利产品结构相同的产品,并在其产品上标注了甲公司的专利号,但乙电器厂产品所用的材料与甲公司不同。乙电器厂的行为()
下列选项中的法规、条例或法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的有哪些或哪个?
某省会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授权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工某因私自设照相点被市场管理办公室罚款500元,王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请回答本案的复议机关是下述选项的哪一个?
以下行为中关于不可诉的国家行为的组合正确的是:()①国务院宣布某市进入戒严状态②军事演习③宣布总动员的行为④与别国签订国际条约的行为⑤强制公民服兵役的行为
随机试题
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这说明()
所有无髓神经纤维轴突外面没有特异性的神经胶质细胞包裹而完全裸露。
闭合性肾损伤可作下列哪些检查
临终患者临终阶段的心理反应,一般排列顺序为
投资项目的特殊投入物主要包括:()
某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为1500万元,设备购置费4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0万元。已知基本预备费率为5%,项目建设前期年限为0.5年,建设期为2年,每年完成投资的50%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7%。则该项目的预备费为()万元。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规定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开庭(2)拘捕(3)判决(4)杀人(5)死刑
行政代履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符
ThedevelopmentandwidespreaduseofcomputertechnologyandtheInternethavetransformedhowwecommunicate,howwecommunic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