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郑某与甲私营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5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试用期需再延长5个月。郑某同意了这一规定。5个月的试用期满后,郑某通过了考核,成为甲企业的正式员工。根据上述情况,关于郑某与甲企业签订的劳动

admin2022-01-03  26

问题 2007年5月,郑某与甲私营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5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试用期需再延长5个月。郑某同意了这一规定。5个月的试用期满后,郑某通过了考核,成为甲企业的正式员工。根据上述情况,关于郑某与甲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该劳动合同有效,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B、该劳动合同绝对无效,双方对试用期限的约定不合法   
C、该劳动合同有效,郑某最后只履行了5个月的试用期,符合法律要求   
D、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对试用期的约定无效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该合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但是,该合同的其他部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会因为试用期条款无效而同时无效。所以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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