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商以来,即许各国领事自行审判,始不过以彼法治其民,继渐以彼法治华民……民习于他国之法律,遂忘其为何国之子民,法权既失,主权随之……若复因循苟安,坐待法权之侵夺,则逃犯不解,索债不偿,赴想(诉)多门,人心大去,无论治外法权不能收回,恐治内法权亦不可得

admin2017-02-21  37

问题 “中国通商以来,即许各国领事自行审判,始不过以彼法治其民,继渐以彼法治华民……民习于他国之法律,遂忘其为何国之子民,法权既失,主权随之……若复因循苟安,坐待法权之侵夺,则逃犯不解,索债不偿,赴想(诉)多门,人心大去,无论治外法权不能收回,恐治内法权亦不可得而自保矣。”
——摘自《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结合材料。阐述“治外法权”对近代中国的影响。

选项

答案①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是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它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统治和奴役中国人民的司法工具,是套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一副沉重的枷锁。 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不仅使中国的司法机关丧失了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而且在中国领土上允许外国设立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并适用外国法律,其结果出现了在中国领土上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而中国人反受外国法律裁判的怪现象,这正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深刻写照。 ②领事裁判权制度也是外国侵略者在中国逞凶肆虐、走私贩毒、进行各种犯罪的护身符。外国侵略者可以凭借领事裁判权,在中国杀人越货,横行无忌,而每每逍遥法外。 ③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肆意侵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镇压中国人民革命运动的工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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