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5亩西瓜。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

admin2014-12-19  12

问题 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5亩西瓜。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邻村李某路过瓜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入了农药的。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当天,正好家里来了3位客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2008延/四/2部分)
    [问题]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答案王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1)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将毒西瓜置于众人可能取食的公开场合),行为本身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并且,已经发生了多人中毒死伤的危害公共安全后果,故应以(故意、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论处。(2)就题干描述的案情来看,王某应当知道插上白旗后他人仍有可能偷食西瓜,也就是明白自己的警示不能有效阻止结果的发生。认识到了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在有能力完全避免结果发生(不投毒)的情况下却没有实施避免行为,反而是实施增加结果可能性的行为(投毒),不属于真诚的希望结果不发生,而属放任结果发生,不能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而宜认定为间接故意。(3)本案不属于预先设立防卫装置的行为。预先设立防卫装置,指在不法侵害发生之前,设置在不法侵害时可以阻止不法侵害发生的装置。对于预先设立防卫装置的行为,如果设立装置行为本身不合法构成犯罪,则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装置针对不法侵害发生了作用,符合正当防卫其它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本案行为人在西瓜里暗中投毒,根本不能阻止他人正在实施的盗窃行为,而是在他人实施盗窃完毕后加害他人。危害发生在不法侵害结束之后,严格上应属“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可以故意犯罪论处。因防卫过当指除不符合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外符合其它全部条件的防卫情况,本案不属于防卫过当(因此也不以过失犯罪论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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