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03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3年4月1日。施工单位2003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

admin2009-05-29  37

问题 【背景材料】
   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03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3年4月1日。施工单位2003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见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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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2003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事件二:2003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事件三:2003年7月,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事件四:2003年8月,进入雨期施工,恰逢20天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四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
   2.计算2003年第四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的索赔合理与否判定如下。 事件一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但该工序未处在关键线路上。 事件二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三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但该工序未处在关键线路上。 事件四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2.2003年第四季度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的结算款额为: 710×(0.15+0.28×116.8/100.0+0.18×100.6/100.8+0.13×110.5/102.0+0.07×95.6/93.6+0.09×98.9/100.2+0.04×93.7/95.4+0.06×95.5/93.4)=710×1.0588≈751.75万元 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或质量保证金、保留金)中扣除。

解析 计算本期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的款项计算内容包括:
   (1)经过确认核实的完成工程量对应工程量清单或报价单的相应价格计算应支付的工程款;
   (2)设计变更应调整的合同价款;
   (3)本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
   (4)根据合同允许调整合同价款原因应补偿承包人的款项和应扣减的款项;
   (5)经过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索赔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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