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应按何种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担保法》第18条第2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l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admin2008-12-16  37

问题 丙公司应按何种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担保法》第18条第2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l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题正是属于另有约定的情形。

选项

答案合法。因为本案中,作为债务人的甲商场依照合同约定享有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销售而要求退货并减少主债务的抗辩权,虽然甲公司放弃抗辩权,但丙公司依法仍然有权进行抗辩。

解析 《担保法》第20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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