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残余政权的先后顺序是①弘光政权②永历政权③隆武政权④鲁王政权( )。

admin2011-09-04  42

问题 南明残余政权的先后顺序是①弘光政权②永历政权③隆武政权④鲁王政权(    )。

选项 A、①②③④
B、③④①②
C、①③④②
D、④①②③

答案C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南明政权的基本情况,考生应对南明政权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弘光政权(福王),1635年~1644年,建都南京;隆武政权(唐王),1645年闰六月二十七日建立,都福州,1646年8月亡;鲁王政权,都绍兴,1645年闰六月二十八日建立,1646年6月亡;永历政权(桂王),都肇庆,1646年11月8日建立,1662年4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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