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2015年卷一50题)

admin2021-08-04  25

问题 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2015年卷一50题)

选项 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D、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答案C

解析 《公证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九)保全证据;……”
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属于保全证据,属于公证事项,故A项错。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据此,赠与、收养关系公证,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申办,故B项错。
《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据此,公证机构不仅进行形式审查,还进行真实、合法性的实质审查。故C项对。
《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据此,D项“并撤销该公证书”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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