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
admin
2014-04-02
28
问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
选项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25条和《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第5条规定,本题犯罪嫌疑人高某虽然是地方人员,但所实施的犯罪涉及军事秘密,侵害军事利益,因此应当由军队内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选项A和C应予排除。高某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所实施的盗窃军事秘密的行为并非职务犯罪,不应当由军事检察机关侦查,选项B不正确。高某的行为属于军队保卫部门管辖范围,本题正确答案是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u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东宝公司承运货物到港后,通知收货人甲公司提货。甲公司称正本提单尚未寄至银行,愿意出具保函以提取货物。其保函中称“甲公司愿意承担东宝公司因放货引发的一起法律责任”。东宝公司接受了保函,向甲公司交付了货物。后单据寄至银行,但甲公司并未去银行付款赎单,导致银行遭
承运人东宝公司,承运一批货物到达天津新港后,甲凭正本提单向东宝公司提取了货物。后乙公司同样凭正本提单要求东宝公司交付货物。东宝公司无货可交,引发诉讼至中国法院。经审查,甲所凭提货之正本提单系伪造,乙的正本提单为真实正本提单。对于该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司法
下列有关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有:()
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李明于2003年9月8日在某商厦购买一部手机,但在使用中发现,该手机存在缺陷,电话号码本中文快速查找功能不存在,这极大地影响了手机的正常使用。而在该手机所附的用户手册中却明确标示着电话号码本中文快速查找功能。李明多次与商厦交涉,先被告知需要系统升级,后又被
汪某到某餐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区工商局将垃圾都堆放在附近辅路旁边,于是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该工商局不服,将环保局告上法庭。对于该案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
随机试题
膈肌与腹肌同时收缩,能减小腹压。()
孕35周初产妇,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突发腹痛,4小时后胎心消失,宫底明显升高,子宫强硬,有压痛,宫缩间歇子宫不完全放松,重度贫血貌,阴道少量流血,宫口开l指,头先露,下列何项处理最佳()
患者,男性,52岁,慢性肾炎。患者农民,小学文化。查体:血压正常,全身明显水肿。实验室检查:尿蛋白(+++),血肌酐正常,血浆白蛋白20g/L。护士为患者采取的饮食是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赎回费在排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15%。( )
交易账户记录的是银行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
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9月1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7500元。购销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该批商品于当日发
在新课程背景下,教育评价的根本目的是()。
Readingisveryimportantinlearningforeignlanguages.Dosomeforeignlanguagereadingeverydayandtrytofinishoneforeig
Atwhichgatewilltheplanearrive?
Hewasoneofthegreatestscientiststheworldhaseverknown,yetifIhadtoconveytheessenceofAlbertEinsteininasing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