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举出一张受伤部位X光片作为证据,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 )

admin2013-05-03  38

问题 在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举出一张受伤部位X光片作为证据,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   )

选项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结论

答案C

解析 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前者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后者包括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如脚印、指纹等。书证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常见的书证主要有合同书、遗嘱文书、票据、来往信函、电文,图纸等。视听资料是指借助录音录像设备、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视听资料和书证均是以记录或存储的信息、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在国外通常将视听资料归人“准书证”的范畴。我国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和书证并列为两种证据种类,区分二者最关键的因素在于是否通过高科技设备生成。所谓“高科技设备”生成资料,主要包括录音、录像资料、电影胶片、磁脉冲、X射线胶片、计算机生成资料等。故C选项正确。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技能、设备,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做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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