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甲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蔬菜罐头、精制茶取得价款245700元;零售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取得价款350300元;零售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取得价款292500元。 (2)本月购进化妆品一批,

admin2017-11-30  46

问题 位于市区的甲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蔬菜罐头、精制茶取得价款245700元;零售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取得价款350300元;零售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取得价款292500元。
(2)本月购进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1万元、增值税8670元,将其中的60%分给职工做福利。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电,新家电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收购的旧家电不含税作价50000元,实际收取不含税差价款100000元。
(4)将货物移送外省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移送货物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0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由于本月销售业绩好,取得供货方支付的平销返利收入187200元,给供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6)将一批货物运往境外加工,出境时已经向海关报明,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支付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10万元、料件费23万元,支付复运进境的运输费3万元、保险费2万元。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已知:①进口货物的关税税率为30%;②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企业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选项 A、66570
B、61348
C、88568
D、60968

答案B

解析 业务(2):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670×(1-60%)=3468(元)
    业务(4):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11%=1100(元)
    业务(5):应冲减的进项税额=187200÷(1+17%)×17%=27200(元)
    业务(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23+3+2)×(1+30%)×10000×17%=83980(元)
    该企业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68+1100-27200+83980=61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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