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有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7年9月2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甲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10 000台,每台售价为1.5万元。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该

admin2018-09-19  47

问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有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7年9月2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甲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10 000台,每台售价为1.5万元。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该商品13 000台,单位成本为1.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零)。
2017年12月31日该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1.3万元,预计每台销售税费为0.05万元。资料二:甲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向乙公司销售该商品10 000台,每台售价为1.5万元;此外4月6日销售未签订销售合同的该商品100台,销售价格为每台1.2万元。货款均已收到。
要求:
编制甲公司2018年有关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选项

答案①2018年3月6日向乙公司销售该商品10 000台: 借:银行存款 17 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1.5)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55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 000×1.41)14 100 贷:库存商品 14 100 ②2018年4月6日销售该商品100台,销售价格为每台1.2万元: 借:银行存款 14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1.2)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480×100/3 000=16(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5 存货跌价准备 16 贷:库存商品 (100×1.41)141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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