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甲与某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将16亩土地发包给甲,承包期限10年。该村的S村民小组认为该地块为本组所有,于同年6月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争议土地的确权申请。同年12月,县政府确认争议土地属于S村民小组所有甲不服该确认,欲提起行政复议。关

admin2020-12-23  24

问题 2019年3月,甲与某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将16亩土地发包给甲,承包期限10年。该村的S村民小组认为该地块为本组所有,于同年6月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争议土地的确权申请。同年12月,县政府确认争议土地属于S村民小组所有甲不服该确认,欲提起行政复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县政府在确权过程中可以追加甲参与
B、甲对争议土地的确认享有独立请求权
C、县政府的确权决定侵犯甲的合法权益
D、甲可对土地归属的确认提起行政复议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本案行政确权纠纷中,行政行为相对人是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人村民小组和被申请人村委会。县政府在审查过程中,甲如果认为对争议土地享有独立的所有权,其应以申请人或县政府主动追加甲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纠纷处理中来,县政府在确权过程中可以追加甲参与。
因此,选择A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lfp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