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日,某煤矿与某发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发电厂向煤矿购买100吨煤炭,单价是800元/吨,煤矿于10月25日交货,发电厂于10月20日支付30000元货款,余款于收到煤炭后5日内支付;另外,双方约定了金额为20000元的定金

admin2022-07-25  29

问题 2020年10月3日,某煤矿与某发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发电厂向煤矿购买100吨煤炭,单价是800元/吨,煤矿于10月25日交货,发电厂于10月20日支付30000元货款,余款于收到煤炭后5日内支付;另外,双方约定了金额为20000元的定金条款,还约定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10月4日,发电厂向煤矿支付了20000元定金。10月10日,该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政府下令对该煤矿停业整顿。10月21日,煤矿向发电厂索要30000元货款,发电厂拒绝支付,煤矿遂明确表示停止交货,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发电厂可否停止支付货款?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发电厂可以停止支付货款。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发电厂应当先支付30000元货款,但是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此时先履行义务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暂时中止履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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