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厂(甲方)与某公路工程公司(乙方)订立了厂区内道路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

admin2016-07-28  58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厂(甲方)与某公路工程公司(乙方)订立了厂区内道路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28320100一6所示。

    (箭线上方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为持续时间,双箭线为关键线路;时间单位:天)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事件二:8月21日至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事件三: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m3,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m3
    事件四: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m3
    事件五: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问题:
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

选项

答案工作E的结算价计算方法为: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1+10%)=330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330=20m3。 总结算价=330×55+20×50=1915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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