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是甲厂的采购代表,乙辞职前曾和丙厂有多次合作,他辞职后以甲厂的名义向之前有生意来往的丙厂订购一批时尚女装,丙未向甲厂确认乙的代理权限就与之签订了买卖合同,丙厂生产完合同规定数量的服装向甲厂交货请求付款时,甲厂以不知晓此笔订单为由拒绝接受成品服装。 问:

admin2017-05-25  48

问题 乙是甲厂的采购代表,乙辞职前曾和丙厂有多次合作,他辞职后以甲厂的名义向之前有生意来往的丙厂订购一批时尚女装,丙未向甲厂确认乙的代理权限就与之签订了买卖合同,丙厂生产完合同规定数量的服装向甲厂交货请求付款时,甲厂以不知晓此笔订单为由拒绝接受成品服装。
问:
甲厂可否不对此批货品付款?

选项

答案甲厂不可以不就此批货品付款。既然乙的代理行为有效,那么,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完全等同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甲厂对于丙厂生产的服装须照单全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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