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7-03-16  16

问题 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
B、部门规章送审搞,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
C、除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

答案C,D

解析 A项是错误的。在规章起苹阶段,《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由此可见,该《条例》规定的是“可以”,而非“必须”,因此A项可以直接排除。B项也是错误的。对于规章的送审程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规章送审稿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由该《条例》的上下文的规定可以推导出,此处的法制机构是指作为规章制定主体的部委中的法制机构。因为国务院的部委本身有权制定与发布实施行政规章,无需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而只需向其备案即可。C项是正确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2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为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所以该项可选。D项也是正确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D选项符合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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