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甲果品公司委托推销员乙带三万斤香蕉到北京销售,乙到京后,不幸遇车祸住院,为防止香蕉腐烂,乙自行决定转托北京丙代为销售,丙同意以稍低于市场价格代销,乙同时电告了甲,甲回电表明异议时,丙已将三万斤余香蕉全部售完。甲起诉,请求赔偿。 你认为甲的请求是否

admin2012-01-10  26

问题 广西甲果品公司委托推销员乙带三万斤香蕉到北京销售,乙到京后,不幸遇车祸住院,为防止香蕉腐烂,乙自行决定转托北京丙代为销售,丙同意以稍低于市场价格代销,乙同时电告了甲,甲回电表明异议时,丙已将三万斤余香蕉全部售完。甲起诉,请求赔偿。
   你认为甲的请求是否可以支持?

选项

答案此案中甲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此案中,甲与乙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甲是被代理人,乙是代理人,法律规定,代理人的合理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但是,此案中,乙并没有直接代理甲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而是在紧急情况下(将甲委托给自己的事物,转托给丙,并及时通知了甲),法律规定,代理人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代理事务转托他人履行。被代理人应当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负责。此案中,乙是为了防止香蕉腐烂而请丙代销。因此,甲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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