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1年真题)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汽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以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2011年真题)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汽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以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dmin
2018-04-11
34
问题
(2011年真题)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汽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以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选项
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
B、由乙支付车款
C、由丙支付车款
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四节中的无权代理的效力。无权代理是无效行为,“被代理人”对所谓的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被代理人”对此行为予以追认,则会使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就应当对该代理行为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的,视为其同意他人代理。在本题中,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汽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以否认,视为其同意乙的代理行为,即乙是丙的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Q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构成()。
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属于自首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当事人对行纪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或依合同法有关条款仍不能确定的,则()。
甲、乙签订私房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并在1个月后交房。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
甲约乙入户盗窃。甲入户盗窃,乙负责望风,甲得手后发现熟睡中的刘某,便对刘某实施了奸淫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
陈某1988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1999年李某得知:1986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
随机试题
废气再循环阀是用来控制进入气缸的混合气量。()
三房心的真房指
40岁女性,右乳房包块3个月,查体:右乳房外上象限触及一4cm×3cm×2cm肿块,质硬,固定,表面皮肤呈橘皮样改变,右腋下淋巴结肿大融合,固定。若准备行手术治疗,宜做哪项术前准备
治疗原发性肝癌肝肾阴虚证,应首选方剂是
壮热不退的病机是阴虚发热的病机是
肝气乘脾型泄泻的治法是( )。
某区法院判决撤销某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返还当事人甲2000元罚款,要求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执行。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区公安分局也未返还罚款。甲申请执行,该向谁申请?()
如果当前工作表是“sheet1”,此时使用“sheet5”表中的R9单元格时,用到的地址是()。
根据货币流通规律,决定商品流通中所需货币量的因素包括()。
TheexamplesofGEandStaplesinthefirstparagrapharetoshowthatbothcompaniesOneofthedrivingforcesbehindthere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