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5-19
11
问题
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宪法修改权的主体是修宪机关
B、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和普通法律相同
C、我国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D、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种形式
答案
D
解析
我国有权提出宪法修改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故A项错误。由宪法内容的重要性和宪法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所决定,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要严于普通法律的修改程序,故B项错误。我国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故C项错误。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种形式,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PK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选项不属于宪法部门的是()
以下选项中属于商朝监狱名称的有()
西周时期的礼仪内容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冠婚之礼属于()
西周时期的市场管理人员被称为()
奴隶制法的典型代表法典是()
论述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下列关于《大清现行刑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规定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
《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这一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
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5题)
随机试题
女性患者,30岁。肥胖多毛2年。24小时尿17-羟皮质类固醇增高,小剂量地塞米松不能抑制。大剂量地塞米松能抑制。最可能的诊断是
感染性休克主要病理生理改变有()
在牙龈固有层组织中,下列哪一组胶原纤维有助于游离龈附着在牙上A.龈牙组B.牙槽龈组C.环行组D.牙骨膜组E.越隔组
应给予鼻饲饮食的病人是
明渠水流有缓流、临界流和急流三种流态。下面叙述关于流态判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在二进制的算术中,1+l等于2。()
某射手每次射击击中目标的概率是,且各次射击的结果互不影响。(1)假设这名射手射击5次,求恰有2次击中目标的概率:(2)假设这名射手射击5次,求有3次连续击中目标,另外2次未击中目标的概率。
一个袋子中装有5个红球,3个白球,2个黑球,从中任取3个球,求其中恰有一个红球、一个白球和一个黑球的概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