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害人在临死之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用刀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陈述,但魏医生由于记忆模糊,其向司法机关陈述称犯罪分子用钢叉侵害被害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被害人在临死之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用刀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陈述,但魏医生由于记忆模糊,其向司法机关陈述称犯罪分子用钢叉侵害被害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dmin
2014-10-14
30
问题
被害人在临死之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用刀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陈述,但魏医生由于记忆模糊,其向司法机关陈述称犯罪分子用钢叉侵害被害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魏医生所作陈述属于直接证据
B、魏医生并没有亲眼目睹被害人被侵害的过程,其所作陈述不属于证人证言,只是一种案件材料
C、魏医生的陈述属于传闻证据
D、魏医生的陈述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答案
B,D
解析
直接证据不区分真假,只要能够证明案发过程即可,A正确;魏医生陈述属于证人证言,只要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就是证人,不一定要亲眼目睹,只不过没有亲眼目睹,证明力不高。B错误;魏医生陈述的来源是被害人的陈述,属于传闻,C正确;魏医生的陈述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O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一家造纸公司违反国家达标排污规定,将严重超标的造纸废水直排入该市的环城河内,给该市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经限期治理,该造纸公司仍未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排污标准。请问,对该造纸公司,可采取哪些措施以消除环境危害?()
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位于厦门的甲公司与位于台北的乙公司因货物买卖产生纠纷,双方在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法院就该纠纷进行诉讼,该法院于2010年1月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我国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的表述是合法的?
某日晚,许某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故障之机,故意取走取款机中的现金17万元。人民法院第一次审理认定许某犯盗窃金融机构罪成立,且“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我国司法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判处许某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应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吸收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行的原则,它同战前帝国宪法相比,有以下哪几个特点?()
女青年王某被同事张某打伤,王某几次萌生起诉的念头,但都由于害怕报复而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邻居李某非常同情王某,想主动出来支持王某提起侵权赔偿之诉。当地妇联和王某所在单位得知情况后,也表示愿意支持王某起诉,王某打算聘请律师赵某作为诉讼代理人。此案中,支持起诉
下列有关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罢免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根据《外交保护条款草案》,下列关于对法人的外交保护的表述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什么是测量仪器?
一些单台价值量低而数量多,规格型号及使用环境、使用条件相同或相似的机器设备,评估人员为了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可以采用的清查核实的方法是【】
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图示结构的超静定次数为:
下列称谓属于伊斯兰教的是()。
把大班上课、小班讨论和个人独立研究结合在一起,并采用灵活的时间单位代替固定划一的上课时间,以20分钟为一个课时,这种出现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的教学组织形式是()。
下列关于光纤通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Directions:Usingtheinformationinthetext,completeeachsentence6-10,withawordorphrasefromthelistbelow.Foreach
A、notgethighprofitthereB、notgetprofitthereC、losetheirmoneyD、getintodebtC本题考查重要细节。根据句(9)可知,希腊的投资等级降为“垃圾级”,这意味着投资者在
ThepassagegivesadescriptionofthecontaminationinNewOrleansafterHurricaneKatrina.Therudimentarylivingconditio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