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能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能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
admin
2021-10-25
63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能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2018一专一56)
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该不动产”行为?
选项
答案
“处分行为”包括买卖、赠与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还包括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他物权的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O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的董事长乙,指使公司经理丙欺骗银行,使公司获得贷款800万元用于经营。但因经营不善,造成银行500万元贷款无法收回。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13年一专一第18题)
甲误将苏打当毒药投人赵某的水杯中,赵某饮用后安然无恙。这一情形属于()(2013年一法专一第1题)
甲看见一女子乙在大街人才招聘信息栏处看信息,便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其骗至自己的住处准备卖给他人为妻,乙发现骗局后要求离开,甲与丙合力对乙施以暴力致其重伤后将其捆绑,甲外出联系买主,在此期间丙趁机将乙强奸。甲遇人贩子丁,双方商定以20000元的价钱成交,丁随后
乙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甲对乙垂涎已久,某夜潜入乙家欲强奸乙。乙挣扎中拉开电灯,发现原来是同村的甲,甲怕今后在村里无法立足便准备离开。此时乙对甲说:“暗恋你很久了!”两人于是发生性关系。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假释适用的对象是()。
以营利为目的是犯罪的必备要件的有()。
商标权的有效期是()
甲一直不满意自己的姓名,于是在满18周岁后向派出所申请修改姓名。甲父知道后,极力阻止,不允许甲修改姓名。甲父的行为()
某化工厂工人甲过失将剧毒物质排放入饮用水水源地中,造成多人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06年10月,刘某(女)与宋某(男)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都由各自清偿。婚后,由于宋某经常赌博.、酗酒而欠下债务7万余元。刘某为此经常规劝宋某改邪归正,但宋某非但不听,还经常打骂刘某。一日,因宋某酗酒晚归,刘
随机试题
心绞痛的哪级预防是指如已发生心绞痛,则应积极治疗,防其病变发展并争取其逆转心绞痛的哪级预防是指及时治疗心绞痛已发生的并发症,防其恶化,以延长患者的寿命
左归丸的功用是()
假如投资为50万,工期50天,则建设工程强度为()。
会计核算体系的起点是()。
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通过()科目核算。
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是()。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有()。
一位教师对他的一名学生说:你也认为违背承诺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当我们相互谈话时,我们都默认了向对方说真话的承诺,并且说谎是一种违背承诺的行为。所以,即使你曾经向某人承诺过你会告诉我他在家生病了,你也不应该这样说,如果你知道他并未生病的话。以下哪项是教师在上
ThestudiescitedbytheNationalEatingDisordersAssociationaremadeamongAccordingtoDr.MarcieSchneiderandEricaLeon
Childrenwhogriptheirpenstooclosetothewritingpointarelikelytobeatadisadvantageinexaminations,【C1】______tothe
最新回复
(
0
)